⒈ 谓继承前人美德。
引明 周子义 《<何大复先生集>序》:“余钦 伯子 之嗣媺,又多二君谊,为识诸末简。”
上一篇:法定继承
下一篇:返回列表
嗣媺
法定继承
继而
燃膏继晷
嗣息
遐嗣
过嗣
漕事
神事
去事
回事
事缓则圆
暂无更多内容